為進一步加強會議室使用管理🔌🎋,規範使用申請流程👨👧👧,提高使用效率,對會議室的使用作如下規定🧑🏭。
1.會議室指的是行政樓203👱🏽♀️、208、306室等3個會議室💆🏽♀️,及506室接待室💪🏻。
2.會議室是學校會議、培訓🖱、工作面談、招聘面試💂、來訪接待以及適合在會議室舉辦的小型活動、競賽活動等的場所🌴。
3.會議室(接待室)由學校辦公室統一管理,統籌協調安排使用👩🏼🏫;
4.學院(系、部)🚶➡️、部門或個人需要使用會議室時,需提前1天在杏宇通上向辦公室提出使用申請👊🏼,經辦公室準許後方可使用。臨時性使用會議室⏪🏊🏼,必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👨🏼🦱。
5.遵循先申請、後使用原則✖️。沒有事先申請的學院(系🧙🏿♂️🧑🏼🌾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🛐🥶,如遇沖突,必須禮讓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😞👼🏻。
6.堅持按申請先後順序使用原則。特殊情況下,可在相互協商後調整使用順序🚰👨🏼🦰。
7.遇學校臨時的緊急、重要會議,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,應優先讓學校臨時的緊急、重要會議🐻❄️。
8.辦理使用申請的學院(系🧚♂️、部)、部門及個人🏄🏽♀️,應按預約時間使用會議室。超過15分鐘未到達會議室的,辦公室有權對會議室的使用權調整安排。
9.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及個人應按預約的時間使用🍔。如需延長使用時間,請及時報告辦公室,並經同意後,方可繼續作用。否則,必須終止使用該會議室🤏🏻。
10.任何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在使用會議室期間𓀅,必須安全使用,保護好會議室的設備設施。
11.會議室使用期間🥂,使用學院(系、部)、部門或個人需保持會議室整潔;使用完畢後,必須將所有的設備設施還原🏄🏽♂️;離開時關閉空調等設備設施器材電源。
12.如臨時取消使用🧑🏻🦰,再使用時須重新申請🍙。
13.本辦法由杏宇辦公室負責解釋🧑🏽🦱,印發之日起生效👷🏿♂️。